新京报讯(记者 陈鹏)12月8日,在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透露,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他认为,亟须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初期可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必须设立商业存在、开展金融服务必须经过许可等。
“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孙天琦介绍,包括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把3家移交至公安机关。
据孙天琦介绍,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不过,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一种模式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另一种模式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
孙天琦认为,亟须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作为服务接受国,出于维护本国市场开放程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初期可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必须设立商业存在、开展金融服务必须经过许可等。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要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同时,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此外,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
新京报记者 陈鹏 编辑 陈莉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