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阎侠)1月29日,大富科技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大富科技所说的重大资产重组是指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百立丰51%的股权。

2017年12月18日,大富科技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2018年5月23日,大富科技与百立丰的主要股东签署了《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重庆百立丰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显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即百立丰)51%股权,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预估值为人民币170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依据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这次交易中,也涉及了业绩承诺。全体业绩承诺人共同向大富科技作出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下简称“经审计”)的净利润承诺如下:2018年度不低于人民币1.68亿元,2019年度不低于人民币1.88亿元,2020年度不低于人民币2.16亿元,2021年度不低于人民币2.16亿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下同),最终业绩承诺金额以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基于未来收益预测的净利润取值为准。

现如今,历时一年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大富科技却决定按下终止键。

对此,大富科技解释道: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持续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其间,长城证券向百立丰发出了《百立丰销售收入核查及前期重点关注事项进展》,对涉及百立丰收入、成本、费用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等核查所需的资料及走访、获取声明等核查安排提出了要求。但截至目前,百立丰仍然未提供上述待核查事项相关的支撑性单据,并配合独立财务顾问完成函证、走访、获取声明等核查工作,独立财务顾问无法对百立丰在报告期内收入、成本、费用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等发表意见,因此无法开展进一步的核查程序,项目无法继续推进。

根据公司与百立丰股东于2018年5月23日签署的《框架协议》第十一条附则2款的约定,框架协议于2018年9月23日自动终止。而且,自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至今无法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无法确定就预付款转为百立丰股权的估值对价。

因此,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大富科技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大富科技表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大富科技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人民币7000万元预付款,大富科技将要求交易对方予以返还,以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富科技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交易对方发出《律师函》,要求交易对方向公司返还全部预付款人民币7000万元等。大富科技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京报记者 阎侠 编辑 徐超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