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及关联方通过“拖拉机账户”买卖“长征”股票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周二在网站上披露,长征电气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及关联方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涉及银河集团、苏州银河、盛银投资以及长征电器前董事长潘琦。这是从2006年律师严义明和媒体曝光潘琦等人坐庄、财务造假以来,证监会首次对其坐庄开出罚单。证监会指出,从2003年到2007年,银河集团、苏州银河以及盛银投资先后通过“拖拉机账户”买卖“长征电器”(长征电气曾用名)股票,其中前两家分别获利30.5万元和102.8万元。

  此外,股权分置改革后的2006年,银河集团及关联方持有“长征电器”的股份达到42.58%,但在买卖股票时,该公司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证监会对此作出处罚,其中,三家买卖“长征电器”股票的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50.5万,122.8万和40万罚款,对长征电器原董事长潘琦等人给予警告和罚款。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潘琦坐庄长征电气、虚增收入等即被媒体揭发,此后交易所也曾谴责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