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曾慧娟)2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以下简称《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文件明确,如果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较快的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暂不予备案。
《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将规范重点聚焦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的产品,明确协会暂不予备案此类产品;同时,禁止私募产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提供无明确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在监管口径方面与其他监管机构保持一致。
据悉,房价上涨过快热点城市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合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天津、福州、武汉、郑州、济南、成都等16个。未来,基金协会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适时调整房价上涨过快热点城市的范围。
业内人士认为,对地产公司而言,大型地产公司的贷款获取来源渠道相对更多,获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但对小型地产公司,因为对私募资管计划更为依赖,因此,停止为相关的私募资管计划备案之后,小型地产公司受到的冲击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