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今天(8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长春市政府获悉,8月2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称,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棚改项目新建一定数量的回迁安置住房。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规定与长春的特殊市场结构有关。长春当前在全国百城中排名第40位,属于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城市,该市去库存周期相对合理,但还未到绝对短缺的状态。出台此政策一方面是减少货币化安置的比例,防范价格的上涨,另一方面是为了部分区域的去库存,即实现部分房源的认购。
严跃进认为,该政策规定有条件的棚改项目可减少回迁安置房,其实就是实物安置的重要体现。类似做法可以降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也有助于形成更多的棚改住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