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云琦)9月16日晚间,上市公司联化科技公告,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盐城联化”)近日收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盐城联化下属生产项目未通过验收便生产,遭罚款共计120万元。
盐城市环保局称,2018年5月21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盐城联化年产300吨E9260等生产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年产500吨JG303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上述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但至今未经验收。
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上述项目都投入生产。对此,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对盐城联化合计罚款120万元。
联化科技称,盐城联化已经按照有关规程提交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