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显示,2019年8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书面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格力电器”) 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 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 902,359,632 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 15%, 股份性质为非限售法人股,转让价格不低于 45.67 元/股。2019 年 8 月 6 日,格力电 器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格 依据上述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44.17 元/股。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股份的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