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静案风波未平,正在冲刺资本市场的湘财证券“踩雷”罗静案一个月左右,近日提出了延期清算方案。踩雷涉及的产品为“金汇”系列,规模约为5.6亿;代销的踩雷产品则是“云涌”系列产品,规模约14.5亿。同样卷入风波的云南信托则称,一直积极处理该事件,包括推动刑事、民事等在内的各项手段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8月9日,记者跟随投资者来到湘财证券北京分公司,湘财证券董秘、公司副总等多位高管出面与20余名投资者沟通交流。对于湘财证券提出的“3322”兑付方案,部分投资者反对。
兑付方案受阻,回应称积极采取措施
正在冲刺A股的湘财证券“踩雷”罗静案后,近日提出了延期清算方案。
今年7月5日,博信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静于6月2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有消息称,罗静以大量应收账款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但资金链断裂,被金融机构以经济诈骗为由报案。多家金融机构“踩雷”罗静案。
湘财证券“踩雷”承兴事件的产品为“金汇”系列,根据记者看到的“金汇25”期合同,承兴国际成立于2006年8月,截至2017年3季度末,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法定代表人罗静,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金汇”系列中,“金汇25期”“金汇26期”、“金汇27期”均已过期或接近兑付日,新京报记者从本应于8月8日领取本息的“金汇25期”投资者处了解到,目前,三期近期面临兑付压力。踩雷的目前仍在存续期的产品规模合计为5.569亿元。
而据“金汇”系列投资者介绍,湘财证券近日提出了“3322”清算方案,即分四次清算,第一次清算款不迟于今年8月30日划付,清算金额约为投资人投资本金的30%,第二次清算款不迟于2020年8月30日划付,清算金额同样约为投资者投资本金的30%,第三次清算不迟于2021年8月30日划付,清算金额约为投资人投资本金的20%;第四次清算不迟于2022年2月28日划付,清算金额约为投资人投资本金的20%加上利息。
投资者提供的“清算方案确认函”。
投资者出示的这份清算方案还明确显示,“本人承诺不再通过向湘财证券提起诉讼、仲裁等任何方式进行索赔,亦不再向有关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媒体投诉、举报,以致损害湘财证券声誉”,此外,“本人承诺将就本确认函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利用该信息。如本人违反上述任一承诺,湘财证券有权暂停支付剩余未支付的清算款,并有权要求本人就本人的上述行为给湘财证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据上述投资者介绍,该“承诺书”式清算方案此前仅有一份,投资者签订后即被湘财证券收取,并未有“一式两份”等合同形式的签署。
据投资者称,在8月9日投资者与湘财证券相关负责人沟通中,湘财证券相关负责人承诺,将增加一份加盖湘财证券公章的承诺书,作为湘财证券的承诺,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当记者以投资人身份与湘财证券相关负责人接触时,多位湘财证券北京地区高管均未对此“承诺书”式清算方案进行否认。
据湘财证券资管业务负责人介绍,该清算方案为解决“金汇25期”、“金汇26期”、“金汇27期”的最终方案。然而,这一赔付方案遭遇了部分投资者的反对,一位投资者提出,希望湘财证券可以就首次清算比例、清算方案前后时间跨度沟通协调。但沟通过程中,多名湘财证券高管均坚持上述“3322”方案。
湘财证券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事发之后,湘财证券内部第一时间成立了应急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多个工作小组,以应对此次风险事件,积极采取包括司法手段在内的各项措施,尽力化解风险。湘财证券已经以中诚实业及其实际控制人罗静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的经侦工作尚在进行之中,案件的详细情况尚未公布。
近年以来,各类金融机构信托产品、资管产品“爆雷”的情况屡见不鲜,各家机构处置和应对的态度和方式也不尽相同。湘财证券表示,为了维护“金汇”系列投资者的利益,湘财证券作为其管理人,将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投资者利益放在了首要位置,对涉事产品的客户进行逐一耐心解释,通过公司官网主动发布相关产品公告,积极在公司、相关外部机构、各分支机构以及客户之间构建了畅通的交流渠道。在风险处置方案的制定上,湘财证券极尽全力协调各相关方,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有了一个来之不易的清算方案,也获得了绝大部分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湘财证券称,再好的方案也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这一清算方案遭遇了一小部分投资者的反对,一位投资者提出,希望湘财证券可以就首次清算比例、清算方案前后时间跨度沟通协调。为体现公平性和一致性,湘财证券只能坚持上述“3322”方案。
对于同样踩雷罗静案的“云涌”系列产品,湘财证券表示,具体清算方案需由云南信托一方提出。
对此,云南信托回应新京报记者:云南信托一直积极处理该事件,包括推动刑事、民事等在内的各项手段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湘财证券在“云涌”系列产品中所担任的角色并不仅仅是代销;“云涌”系列产品的清算方案需要湘财证券和云南信托共同协商解决,云南信托一直保持积极沟通的态度。
据悉,“云涌”系列“踩雷”金额共计16亿左右,其中湘财证券代销14.5亿,云南信托直销1.5亿。
踩雷涉及规模达5.6亿资管产品,借道上市会否遇挫?
踩雷罗静案的湘财证券正在冲刺A股。
8月12日晚间,哈高科连发7份公告,披露对湘财证券的收购细节,以及回复上交所问询函。
公告中,哈高科称,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新湖控股、国网英大、新湖中宝、山西和信、华升集团、华升股份、电广传媒、钢研科技、青海投资、大唐医药、可克达拉国投、黄浦投资、中国长城、长沙矿冶、深圳仁亨、湖大资产、湖南嘉华持有的湘财证券100%股份,发行价为4.80元/股。
对于湘财证券来说,这是又一次冲刺A股的机会。此前湘财证券多次冲刺A股遇挫。湘财证券这次借道上市会否受到踩雷罗静案的影响?
根据记者看到的“金汇25期”合同,合同中有关资管产品的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中介绍,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广州承兴应收账款系列产品,产品资金用于购买融资方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集合计划闲置资金可投资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和债券逆回购,力求在控制整体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健收益。
然而稳健收益对投资者而言成了泡影。湘财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部分“金汇”系列集合资管产品踩雷。而踩雷的一些细节则由湘财证券借道上市的重组方哈高科披露。
一个月前,有媒体报道了湘财证券的集合资管产品与承兴事件有关,或将对哈高科正在进行的重组不利。
7月12日晚间,哈高科发布针对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湘财证券“踩雷”“承兴事件”细节曝光。
根据哈高科当时的公告,湘财证券主要澄清三个方面内容,包括经公司董事会向湘财证券核实,湘财证券与承兴国际控股、博信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湘财证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部分“金汇”系列集合资管产品,其投资的底层资产为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截至目前仍在存续期的上述产品规模合计为5.569亿元。上述资管产品相关文件中不存在保本保收益条款,湘财证券自有资金未参与设立上述资管产品。
除此以外,湘财证券作为相关集合资管产品的管理人,本着对投资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已就该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湘财证券将继续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维护资管计划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风险。目前案件正在侦破过程中,对各方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及对湘财证券的影响。
对踩雷的影响,哈高科公告称,对标的公司(湘财证券)的业务经营等重大事项亦将保持持续关注。截至目前,标的公司正在积极化解风险,重组工作正在正常进行;公司(哈高科)认为,承兴事件目前尚不构成重组的重大实质性障碍。
湘财证券尽调是否失职?
财报信息显示,2018年度,湘财证券共实现总营收9.8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6.86%。而其资管业务收入1.76亿元,较上年增长4.02%,是其五大业务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一项业务。那么此次踩雷罗静案的湘财证券是否存在尽调失职?
一位券商分析师就湘财证券等金融机构踩雷虚假应收账款诈骗一事分析称,金融机构在资管业务中面临“踩雷”的情况,不排除管理人尽调失职的可能,例如对交易底层资产没有进行充分尽调,核实相关合同等。
据悉,一般应收账款融资属于传统的保理业务,通常需要上下游企业合同、增值税发票、到账通知书等有关证明。“例如市场交易中存在应收账款重复确权的问题,用同一抵押物多次融资,这个情况近年仍然存在”,一位基金公司研究员认为。
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合同造假成本确实不高,只要刻个公章就可以,一般实物流等更有参考价值。
而针对是否存在尽调失职、风控不严等问题,湘财证券资管业务相关负责人回应以投资人身份提问的记者称,湘财证券并不存在失职的情况,此次踩雷属于湘财证券遭遇诈骗,与投资人一样受到蒙骗,很难避免事件发生。
据湘财证券的高管介绍,与罗静代表的承兴国际公司接触早在2014年就已经开始,通过其他机构介绍,承兴国际与苏宁、中国移动等多家国有背景的大型企业均有合作关系。在尽调过程中,湘财证券对承兴国际资金流水、还款记录、合同取样、贸易真实性等尽调措施都完整进行。
在资管踩雷后的处理问题上,一名券商资管从业人员告诉记者,首先,产品踩雷的话,需要严格按照产品合同和监管规定,通过合规渠道对事项的最新进展及产品信息等内容做出对外披露及公告。“至于代销的与自己发的产品不一样,代销的最多是需要公告说明”。
对于案件侦破具体情况,湘财证券董秘表示,因涉及案件细节保密情形,对于罗静案具体细节,不方便进一步透露。
■ 新湖系“左手倒右手”
哈高科百亿收购湘财被上交所质疑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哈高科此前预案中披露,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湘财证券100%股份预估值100亿元-140亿元。而标的资产2017年以3.125元/股完成定向增发,对应整体估值约为115亿元。
哈高科7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审核意见函》对标的公司湘财证券预估值合理性提出疑问,同时对本次交易是否涉及重组上市等问题也提出了疑问。
随后,哈高科在回复上交所对估值合理性的质疑中表示,近年来,国内A股上市公司所收购的证券公司PB最低值为1.57,最高3.82,平均值2.22,中值2.01。湘财证券截至2019年5月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73.02亿元(未经审计),按照上述可比交易中收购证券公司最低PB1.57计算,测算湘财证券整体估值为114.64亿元;如按照PB中位数2.01计算,测算湘财证券整体估值为146.77亿元。综上,结合前期增资情况、股权转让情况、期间业绩变动情况和可比交易证券公司估值情况,本次交易湘财证券100%股权的预估值区间100亿元-140亿元是合理的。
此外,据哈高科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哈高科实际控制人均为黄伟(黄伟为新湖系的掌舵者);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也就是说,本次交易是新湖系公司的一次“左手倒右手”。
本次交易后新湖控股将成为哈高科的控股股东,新湖控股作为湘财证券的控股股东已经12年。
关于本次交易的影响,哈高科表示乐观,称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资产与业务调整,大力发展盈利能力较强的证券业务,业务结构将得到优化,营业收入渠道将大为拓宽,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本次交易完成后,湘财证券将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公司在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方面将得到一定的提升,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不过,湘财证券近年业绩呈下滑趋势。财报信息显示,2018年度,湘财证券共实现总营收9.8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6.86%;实现净利润0.72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83.25%。
其中,经纪业务收入5.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33%;自营投资业务收入0.72亿元,较上年同期锐减66.47%;资管业务收入1.76亿元,较上年增长4.02%,是五大业务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一项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0.56亿元,同比减少30.28%;信用交易业务收入4.09亿元,同比减少11.21%。
这已不是近年来湘财证券业绩首次下滑。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27亿元、16.09亿元、13.48亿元、9.8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2.12亿元、4.22亿元、4.30亿元和7203.10万元,三年净利润累计下滑94.06%。
哈高科在回复上交所《审核意见函》中对2018年湘财证券业绩滑坡解释称,证券市场的波动,对湘财证券收入、利润造成直接影响,在股指大幅上涨期间,二级市场成交量大幅提高,从而带动经纪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收入的大幅增长,同时,二级市场股票估值的提高,使自营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大幅增长。而在股指大幅下跌期间,市场成交量的萎缩导致标的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和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减少,自营投资持有的证券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公允价值下降相应增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或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湘财证券2018年业绩下降主要是由于2018年证券市场波动导致经纪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均有所降低,湘财证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新京报记者 张思源 陈鹏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