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11月12日,因股份转让事宜及两项投资计划涉嫌信披违规,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股份”)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高生、时任董事会秘书赵永刚出具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福成股份涉嫌信披违规的涉及2017年、2018年多个事件。2018年7月13日,福成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福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拟向华侨控股集团转让所持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福成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但在2018年财报中,福成股份并未披露以上事项及进展情况。河北证监局认为,以上行为已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此外,福成股份还在2017年4月29日宣布,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河福成与和辉资本及其他合伙人共同设立总投资20亿元的福成和辉产业成长投资企业,其中三河福成拟认缴出资2亿元。同日,福成股份还宣布拟通过三河福成、冠岳资本管理(北京)、物源(宁夏)投资及其他合伙人投资设立宁夏福成冠岳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总投资24亿元,其中三河福成拟认缴出资不超过4.8亿元。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福成股份对以上两个项目的拟出资金额,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54亿元)的11.4%和27.37%,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构成重大事件,但福成股份并未在2017年、2018年年报中披露,同样构成违规。


河北证监局认为,李高生及赵永刚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向福成股份及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福成股份30个工作日内向河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福成股份于2004年7月上市,前期主业为畜牧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2013年增加餐饮服务,2014年跨界殡葬行业。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郭铁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