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潘亦纯)继调整“豪宅税”之后,12月12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消息称,近期取消了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


2018年7月份,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


针对此次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的取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解释称,今年商品房供应有所下降,商务公寓需求旺盛,在缓解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中发挥重要作用,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是增加商品房供应、稳定供求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商品房价格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深圳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的取消充分体现了深圳对具体市场灵活调控的导向,符合一城一策的思路,也有助于活跃相关物业市场,当然,此类放松是否是后续各类政策放松的先前信号,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广州也有类似做法,在2018年年底发布的《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时明确,此前发布的政策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规定的“商服类物业”,是指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2017年3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不执行此条规定,实际上也意味着除法人单位之外的其他组织,也可购买符合规定的商服类物业。


新京报记者 潘亦纯

编辑 陈诗怡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