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13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关于盐湖股份所持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的拍卖公告(第四次)》及《拍卖须知》的公告公布。
公告称,2019年11月6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盐湖股份”或“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管理人将以盐湖股份重整程序中评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处置参考,依法将盐湖股份所持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简称“盐湖镁业”)的全部股权、应收债权进行公开处置。
2019年12月12日,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发布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盐湖股份所持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的拍卖公告(第四次)》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盐湖股份所持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应收债权的拍卖须知》,关键条款如下:
“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已分别于2019年11月23日9时至2019年11月24日9时、2019年12月2日9时至2019年12月3日9时、2019年12月11日9时至2019年12月12日9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但因在规定的拍卖期间无人参与竞拍,盐湖股份所持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简称“盐湖镁业”)股权及应收债权前三次公开拍卖均已流拍。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19年12月20日9时至2019年12月21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盐湖股份所持盐湖镁业股权及应收债权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截至盐湖股份重整受理日即2019年9月30日盐湖股份所持对其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88.30%股权和人民币(下同)3495044.42万元应收债权。根据重整程序中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前述股权和应收债权的评估值分别为0元、1775919.55万元。又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规定,首次拍卖以处置资产评估值的70%为起拍价,前次拍卖未能成交的,下次拍卖降价幅度不超过30%。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为1243143.69万元,标的物在前三次拍卖的期间因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拍,故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426398.29万元,保证金为100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0.00万元及其整数倍。
编辑 王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