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12月17日晚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再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围绕近期媒体报道称獐子岛因本地捕捞难以满足生产需求,大量外购扇贝再加工,且存在亏钱转运的情况,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说明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并全面自查自身扇贝产品,说明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
关注函指出,该报道称从獐子岛内部员工及知情人士处获悉,公司产品很多是“外来贝”,购自日本、韩国,加工后以獐子岛的名义出售。对此,深交所要求獐子岛结合公司业务模式,说明是否存在外购扇贝再加工转卖的情况。如是,需说明具体业务模式以及最近两年又一期该类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时,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说明,经历扇贝大比例死亡后,存货能否满足正常需求。
报道还称,獐子岛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扇贝产品,部分标明捕捞自“大连獐子岛海域”或“黄海”,部分未标明捕捞海域。另有渔业资深人士表示,扇贝肉明显是拼接的。深交所要求獐子岛对自身扇贝产品进行全面自查,说明相关产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行业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此外,报道提到,虾夷扇贝的养殖方式主要包括浮筏养殖和底播增殖两种,獐子岛自产自销的是浮筏养殖虾夷扇贝。深交所要求獐子岛结合自身养殖与外购扇贝的具体方式,说明底播虾夷扇贝受灾与计提存货减值的真实性。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