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林子)对于近日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集团”)及相关人士名下价值648.9万元财产被法院裁定查封一事,1月11日,皇庭国际方面向新京报记者回应,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办理完毕解除诉讼保全手续。


皇庭国际表示,前次出现的649万财产被诉讼保全一事,系皇庭集团子公司相关业务纠纷导致诉讼,原告进行了诉讼保全。

 

皇庭国际回应表示,由于皇庭集团规模较大,子公司较多,日常经营中一旦发生相关诉讼,公司高度重视会及时处理。

 

去年12月,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皇庭集团、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郑康豪、刘玉英、深圳市恒瑞装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648.9万元的财产。


皇庭国际最新向新京报记者出示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5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上述解除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法院于2019年12月18日作出民事裁定,并已实施保全措施。现解除保全申请人以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为由,向法院请求解除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解除被申请人名下价值648.9万元财产的查封、扣押或冻结。


新京报记者 林子

编辑 王宇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