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肖玮 )“特斯拉不是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能否接到特斯拉太阳能屋顶订单尚存在不确定性”“已于2019年7月3日完成教育资产交割”……2月18日晚,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上市公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300160)作出了上述表态。

2月19日,秀强股份11连板走势终结,其股价早盘小幅高开后曾迅速上涨4.51%,但很快震荡回落,最大跌幅曾达6.80%,随后回升至昨日收盘价附近震荡徘徊。截至当天收盘,秀强股份股价上涨0.27%,报11.35元/股,换手率30.21%,成交金额达19.76亿元,创自2011年1月上市交易以来的单日成交额新高。

自去年年底开始,不断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询问秀强股份与特斯拉在太阳能屋顶项目上的合作事宜,而秀强股份也在互动平台上作出“公司已经完成初步样品确认,尚未取得特斯拉光伏屋顶的批量订单”等回应。

春节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2月3日,秀强股份股价跌停,随后从2月4日到2月18日连续11个交易日涨停,股价从3.96元/股上涨至11.32元/股,累计涨幅达186%。

深交所于2月12日向秀强股份发出关注函,而在秀强股份对关注函作出回复后的第二天2月15日,深交所继续向其发出问询函,要求其补充说明公司为“美国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国内唯一供应商”的依据及来源、未来获取特斯拉太阳能屋顶玻璃量产订单的可行性与可实现性、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动易平台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以及去年进行的教育资产剥离进展等问题。

2月18日晚,秀强股份对问询函作出回复。

其中,对于“特斯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秀强股份表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玻璃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他新能源汽车厂商尚未推出同类产品,若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市场推广进度未达预期,可能会造成公司新产品出货量不达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特斯拉不是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直接客户,公司充电桩玻璃产品的订单由特斯拉指定厂家下达,该厂家做成合格成品后供应给特斯拉,公司不属于特斯拉充电桩用玻璃产品的一级供应商。

公告显示,2019年10月、11月、12月及2020年1月,秀强股份充电桩玻璃销售量分别为61平方米、72平方米、232平方米和404平方米,销售收入分别为11.69万元、13.83万元、44.13万元和76.29万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0.14%、0.13%、0.42%和0.64%。

关于太阳能屋顶业务,秀强股份表示,公司于2019年5月开始介入特斯拉太阳能屋顶项目,已经完成初步样品确认,尚未取得批量订单,公司已向客户提供样品且数据结果符合客户要求,目前正在按照客户要求准备工程认证样品,预计6月份可以认证结束并接到客户批量订单。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特斯拉太阳能屋顶玻璃的工程认证,能否接到特斯拉太阳能屋顶订单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太阳能屋顶玻璃产品的客户仅有特斯拉一家,单一客户依赖性较大,如果未来特斯拉该项目市场拓展未达预期或者上述产品市场供求发生变化,可能会造成公司新产品产能利用率不达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19年6月12日、28日,秀强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幼儿教育实体运营、管理服务业务作价2.805亿元剥离给公司控股股东新星投资。对此,秀强股份在问询函回复中表示,公司已于2019年7月3日完成教育资产交割,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涉及在线教育业务。

对于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动易平台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秀强股份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特斯拉、特斯拉指定厂家的业务合作事项未达到应以临时公告披露的标准。公司不存在以互动易平台回复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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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肖玮 李云琦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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