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3月23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简称“措施”),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措施包含3条具体规定,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包括:在房企新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标高正负零即可办理,无地下室的达到地上2层即可办理;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房企,如果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超过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