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朱玥怡)3月23日晚间,宝塔实业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20)宁01破申7-1号《通知书》。《通知书》称,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下称“宁夏一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以宝塔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宝塔实业进行重整的申请,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其相应债权。


据公告,宁夏一建与宝塔实业于2013年陆续签订多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宁夏一建承建建设工程,宝塔实业应在合同约定条件成就时向宁夏一建结算全部工程款。截至目前,宝塔实业仍欠付宁夏一建部分工程款。宝塔实业与宁夏一建对欠付工程款事实无异议,欠付工程款实际金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为准。债权到期后,宁夏一建向宝塔实业催款要求履行付款义务,但因宝塔实业资金紧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宝塔实业表示,截至该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宁夏一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裁定书。该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重整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宝塔实业董事会就被申请重整出具意见表示,作为老牌轴承上市公司,公司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多项国家及地方支持科技创新项目,“NXZ”是中国驰名商标,具有较高市场认可度和较为成熟的销售体系。但受公司债务风险影响,在市场开拓、融资等方面遇到较大困难,如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持续稳健发展轨道,与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分享公司价值增长空间。


宝塔实业董事会亦称,在法院案件受理审查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实现重整工作顺利推进。


宝塔实业此前发布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19年业绩亏损,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4亿元至3.3亿元,上年同期亏损9819.44万元。就亏损扩大,宝塔实业表示,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经营业绩亏损、商誉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及其他。


去年12月,新京报曾报道据银川法院的一则法律文书,宝塔实业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即将进入破产程序。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作出了(2019)宁01执301号之一执行裁定,该文书显示,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即将进入破产程序,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名下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上市公司对该事项予以否认。2019年12月24日,宝塔实业就上述报道发布公告称,经宝塔石化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截至目前,银川市两级人民法院未收到针对宝塔石化的破产申请。宝塔石化也未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开资料显示,宝塔石化集团是以石油化工为主,产学研结合,产融结合,科技创新和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2016年企业总资产685亿元,职工1.5万人。在2018年中国500强企业排行榜上,宝塔集团以524.78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列第306位、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138位。


2018年11月初,宝塔实际控制人孙珩超在一次讲话中表示,受国际经济环境深刻变化、国内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等大环境影响,民营企业的发展遇到了诸多困难,宝塔也不能独善其身,同时企业管理能力与快速发展不相匹配,一些隐藏的问题逐渐显现并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大因素。国际、国内、自身三重因素的叠加,使宝塔当前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


2018年11月,宝塔石化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宝塔实业公告称,11月16日在宁夏宝塔石化大厦4楼多功能厅召开的集团高级别领导会议上,公安机关通报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珩超涉嫌刑事犯罪。这标志着宝塔集团的票据问题走向公开化。


2018年12月,银川警方发布消息称,已立案侦查宝塔石化集团涉嫌票据诈骗一案。此外,银川检察院12月18日决定对孙珩超等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其中,宝塔石化集团董事长孙珩超涉嫌票据诈骗罪。


银川警方在2018年12月19日对上述人员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京报记者 朱玥怡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