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4月12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1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称,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招股说明书中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
新京报讯 4月12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1年内不接受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称,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在申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招股说明书中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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