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ST康美开盘涨停。
昨日晚间,ST康美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 康美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二、《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三、《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四、《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证监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编辑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