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陆一夫)6月15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乐视网董事会下发监管函,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融创和致新云网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下称致新云网)已在规定的时间将权益变动相关文件递交乐视网,但公司未能及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11.8.1 条规定。
此前乐视网在6月3日发布公告,内容为融创和致新云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里面提及今年5 月 22 日,致新云网与天津泰合盈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盈瑞汇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致新云网共计直接受让盈瑞汇鑫持有的嘉睿汇鑫 100%的股权,即间接受让嘉睿汇鑫持有的乐视网全部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56%。
其后6月4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乐视网发出关注函,要求乐视网澄清融创以0元转让股权是否存在规避股份减持限制的情形,以及5月22日签署协议却在6月3日才公布消息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而乐视网在回复函中就表示,虽然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把权益变动相关文件递交至公司,但基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当时认为此转让行为是乐视网持股公司的股东转让,无需进行披露,也未就该事项通报董事会,未能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对未能及时披露相关公告感到十分抱歉。
自今年5月14日深交所对乐视网下发终止上市公告后,乐视网在6月5日起开始进入为期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然而复牌交易的7个交易日内开盘均一字跌停,6月15日股价报0.81元,这导致日前贾跃亭持有的2210万股乐视网股票流拍——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显示,被拍卖股份的定价为每股2.51元,远高于乐视网目前股价。
编辑 徐超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