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7月22日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林业”)发布公告称,因未能履行合同、涉及合同纠纷等原因,公司及两家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约为3679.5万元。
公告显示,因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及法院民事调解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永安林业、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简称“森源家具”)、广东森源蒙玛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森源”)部分银行账户,裁定冻结金额约为1435.51万元。
同时,因广东森源与东莞市凯兴纸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广东森源、森源家具银行账户,裁定冻结金额约为5.54万元。广东森源与天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嘉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均裁定冻结广东森源银行账户,裁定冻结金额分别约为796.13万元、64.62万元。
此外,因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鑫源家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森源家具银行账户,裁定冻结金额662.58万元。因森源家具与海南大可家具有限公司、兰州富邦家具有限公司、金伟国合同纠纷,南安市人民法院均裁定冻结森源家具银行账户,裁定冻结金额分别约为220.86万元、396.77万元、97.5万元。上述事项裁定冻结金额合计约为3679.5万元。
新京报记者 张洁
编辑 王琳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