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阴越)10月13日,力帆股份因力帆控股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其立案调查。
力帆控股为力帆股份控股股东,其中尹明善先生、陈巧凤女士、尹喜地先生、尹索微女士均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四人通过持有力帆控股的股份间接持有47.08%的力帆股份股票。
据悉,此次力帆股份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阴越 编辑 赵泽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