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企查查App显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ST长城)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日期为2020年11月11日,执行标的为3718.46万元。今年9月以来,长城影视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总执行标的已超4.76亿。



企查查风险显示,当前*ST长城共存在近250条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今年因债务违约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被执行4次,公司相关股东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