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7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于2020年12月5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送达的(2020)辽 01 破 21-1 号《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沈阳中院指定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华晨集团管理人。
公告称,沈阳中院指定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华晨集团管理人,系华晨集团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与金杯汽车无关,金杯汽车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目前有关方尚未推出对华晨集团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华晨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金杯汽车266424742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20.32%;上述股份中,1亿股处于融资融券状态,736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