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郑艺佳)12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天福、关联方林思亮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时任贵人鸟财务总监刘锦满予以监管关注。
经上交所查明,2020年4月30日,贵人鸟披露公告称,2019年4-5月期间,贵人鸟向林天福之侄林思亮提供借款,发生额共计4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1%,单日最高余额为280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3%。上交所认为,贵人鸟向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林思亮提供借款,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反了相关规定。
贵人鸟、林思亮、林天福和时任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林思恩在回复中提出异议。而上交所认为,贵人鸟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应当严格遵守资金使用规范,保持公司财务独立性,不得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最终,上交所对贵人鸟、林天福、林思亮和林思恩予以通报批评。而时任财务总监刘锦满作为贵人鸟财务负责人,也因未能勤勉尽责,对其任期内公司的资金占用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
新京报记者 郑艺佳
编辑 郑艺佳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