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5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新光”)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新光集团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与*ST新光其他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周晓光作为新光集团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新光集团立案调查,并向周晓光了解有关情况。
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造成影响。调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京报贝壳财经编辑 赵泽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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