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朱玥怡)1月7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度将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皇庭集团”)列为被执行人,其中案号为(2021)粤03执156号的执行标的为225511571元,案号为(2021)粤03执182号的执行标的为76490746元。

1月7日上午,贝壳财经记者联系皇庭国际希望了解上述被执行详情,暂未获得回复。



皇庭集团自身由皇庭创始人郑康豪全资持有。皇庭集团为皇庭旗下上市公司皇庭国际(000056.SZ)背后股东。股权关系上,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皇庭产控”)与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皇庭投资”)分别持有皇庭国际21.67%、21.62%的股权,为第一二大股东,皇庭集团则全资持有皇庭产控与皇庭投资。

官网介绍显示,皇庭是一家主营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不动产综合服务、产业控股服务、文化旅游服务等多个领域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由董事长兼总裁郑康豪于1997年创立,2005年正式组建集团公司,2010年进入资本市场,旗下上市公司在2015年更名为皇庭国际。

贝壳财经此前曾报道,皇庭集团2020年已持续瘦身,退出多家参控股公司。2020年7月,皇庭将旗下原独资控股的公务航空公司深联航空70%股权予以转让,不再为控股股东。

皇庭国际目前业绩不佳。

2020年三季报显示,皇庭国际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18亿元,同比下降31.90%;归母净利润为2974.22万元,同比下降74.89%。

皇庭国际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公司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 极保障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等工作,尽力将疫情对公司的影响降低。

另据皇庭国际2020年12月26日公告,目前皇庭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皇庭投资、百利亚太、皇庭国际集团、郑康豪、陈巧玲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05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0%;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4.80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9.34%,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87%。

皇庭国际还表示,皇庭产控和皇庭投资在开展内部自查时发现,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存 在被冻结的情形。经向公司股东问询,上述股东部分持股被司法冻结,系深圳市皇庭集团有 限公司债务纠纷,债权人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担保人皇庭产控 和皇庭投资所持有的 107150459 股皇庭国际股份,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相关冻 结文书材料。

皇庭国际表示,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经营、公 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记者注意到,皇庭国际近日还取得一笔融资。

皇庭国际此前公告显示,本公司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用途:因徽商银 行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深圳分行业务,该笔融资用于偿还公司原在包商银行深 圳分行的存量贷款。

2020年底,皇庭国际表示,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徽商银行发放的贷款人民币 4.9 亿元,本次申请的贷款 已全部发放完毕。公司原在包商银行深圳分行的存量贷款已全部结清。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赵毅波 编辑 赵泽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