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23日,信阳毛尖发布公告称,本公司自二零二零年下半年起已从事酒类贸易业务,分别录得约港币六千九百万营业额及四百万溢利,同时亦考虑“茅台”为国内驰名商标,为免引起误会或引起潜在法律诉讼,因此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的补充公告已说明公司的中文第二名称“中国国龙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编辑 陈莉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