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欧阳晓娟)为帮助商贸服务企业克服疫情影响,石家庄市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措施》(简称“措施”),出台15条政策举措。其中,对达到一定条件的大中型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等,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据了解,该措施即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减免方面,将对商贸服务企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同时降低企业水、电、气、暖使用成本;对租用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的商贸企业,实行租金“一免一减半”政策,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征收1个月房租。

 

在资金奖励方面,将对全市市场保供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例如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连锁便利店、物流组织配送企业、餐饮企业以及电商平台等。值得关注的是,政策还支持大中型超市、连锁便利店企业扩大门店数量。对于门店数量达到5家以上的大中型超市企业、连锁门店数量达到20家以上的便利店企业,新建门店或设置流动售卖点,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此外,措施还支持餐饮连锁企业向线上业务拓展,发展线上订餐、线下配送业务,对在2021年上半年实现单店网络营业额超过150万元的餐饮企业,按网络营业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对餐饮企业和行业协会建设外卖配送平台并在行业内成功推广使用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措施还涉及支持夜经济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夜间休闲消费聚集区,培育一批商旅文体等业态融合、特色鲜明的夜经济活动和品牌项目;同时,开展促消费活动。

 

 

新京报记者 欧阳晓娟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