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4月15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三项“规范”,分别为规范签约现场设施配备、规范期房转让行为及规范退购商品住房集中公开销售。
《通知》明确,规范签约现场设施配备,嘉兴市区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约室应当安装摄像和拾音设备,对合同签订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期限自交房之日起不得少于六个月。
除了对合同签订过程的监督外,《通知》还要求,规范期房转让行为,具体为明确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开盘次日向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报备开盘情况及认购名单,办理网签备案时,购房人应当与认购人姓名一致。
此外,对于退购商品住房的销售,《通知》规定,退购房源将采用公证摇号方式来抽取购房人,确保销售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据了解,嘉兴对于楼市的管控在持续加码中。早在今年3月中旬,嘉兴就已发布了一轮楼市新政,其中扩大了限购和限售的范围,同时严查购房资金来源。业内人士表示,新政出台旨在抑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和房价。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