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秦胜南)5月27日,因存不正当价格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十荟团所属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50万元。同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
行政处罚书显示,2021年3月10日以来,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十荟团”平台在其“江苏城市圈”(江苏省徐州市、连云港市除外的城市,以下简称江苏区域)销售商品时,存在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销售商品,以及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其中,2021年3月11日该平台销售的“库尔勒小香梨 约250g”,进货成本为3.89元,补贴后销售价格为0.99元。此外,该平台普遍采用划线价形式进行价格比较。其中,2021年4月29日销售“52度五粮液500ml”,标示“原价¥2999 秒杀价¥1199”。经查,该商品原价为1199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曾对十荟团等5家社区团购平台所属公司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2021年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互联网企业在1个月内全面自查,逐项整改,但该公司仍在继续上述违法行为。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对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以及第(四)项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共计罚款150万元;同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2021年5月28日0时至2021年5月30日24时)。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王琳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