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5月31日晚,獐子岛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需说明证券虚假陈述相关诉讼最新进展及影响、偿债能力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况等。

 

2020年6月23日,獐子岛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6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部分投资者以獐子岛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獐子岛提起诉讼。截至审计报告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为案由受理投资者提出的诉讼共计158起,涉案金额6284.48万元,案件尚未审结,獐子岛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600万元。综上,獐子岛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对此,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详细说明上述证券虚假陈述相关诉讼最新进展、相关诉讼可能对獐子岛造成的影响、獐子岛对相关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2020年年报显示,獐子岛实现营业收入19.27亿元,同比下降29.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亿元,同比下降45.08%;实现净利润1484.95万元,同比增长103.79%;扣非净利润-1.44亿元,同比增长22.56%;净资产为1257.13万元,同比增长653.59%。审计报告显示,獐子岛截至2020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7.18%,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且因证券虚假陈述涉诉事项,獐子岛部分银行账号冻结,冻结资金3615.91万元,相关事项导致獐子岛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对此,深交所请獐子岛详细说明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净资产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偿债能力是否存在重大风险,近期需偿还的负债情况及偿还计划,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及效果;还需说明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最新情况,是否存在欠薪、欠税、欠息、债务逾期、重大资产被查封或冻结的情况等。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