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卡拉)6月4日,亚太药业就深交所年报问询函中“持续经营能力、失控子公司进展”等问题进行回复。面对一箩筐麻烦,亚太药业该如何破局?
经营持续能力被质疑,亚太药业能否重振?
亚太药业主要产品为抗生素、消化系统药物,辅以抗病毒、心血管、解热镇痛等药物,共拥有101个制剂类药品批准文号。2019年和2020年,亚太药业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9.4亿元、-1.43亿元,连续两年亏损。
在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亚太药业说明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对此,亚太药业表示,其具备长期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研发创新能力,且已建立完善的制剂产品市场营销体系,拥有丰富的研发产品储备、多年积累的市场渠道资源以及完整的制药业务产业链等核心竞争力,可以为长期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保证。年审会计师也在核查后作出判断,认为亚太药业未来12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0年,亚太药业在营收(5.15亿元)同比下滑27.41%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却高达2.05亿元,同比增长3.99%,其中市场推广费1.79亿元,同比增长60.3%,这也引起深交所关注。对此,亚太药业解释称,为应对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疫情不利影响而加大市场推广和销售力度,市场推广费才会相应增加。亚太药业认为,这属于医药行业普遍现象,销售费用占营收比为39.9%,处于合理区间。
经营能力遭质疑的亚太药业将如何破局?亚太药业表示,仿制药盈利能力下滑,市场竞争程度不断加剧,创新之路势在必行。公司将进一步集中主业,强化内部管理,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优化市场布局,加大重点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力度,全面促进营销工作,确保主营业务经营能力进一步改善和提升。
2020年年报显示,亚太药业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共持有上市公司32.99%的股份,已全部冻结或质押,并陆续被司法拍卖,同时控股股东亚太集团涉及多起诉讼,到期未清偿债务超8亿元。这些问题,对亚太药业而言,是否雪上加霜?
对此,亚太药业表示,其与亚太集团及实控人陈尧根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亚太集团的债务压力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过,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处于质押、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不排除在未来被继续司法拍卖、变卖的情形,从而导致持股比例继续下降。
失控子公司处于停滞状态,内控缺陷遭质疑
让亚太药业最挠头的麻烦,其实是失控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
2015年12月,亚太药业以9亿元高价收购上海新高峰100%股权,其业务范围延伸至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在4年承诺期结束后,上海新高峰2019年业绩却突然出现大幅下滑,且亚太药业在自查中发现上海新高峰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生源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最终亚太药业不得不宣布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
受该事项影响,亚太药业2019年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确认投资损失12.4亿元,导致当年出现巨额亏损。同时,中国证监会以亚太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由,对亚太药业及上海新高峰原实际控制人任军进行立案调查,并发现上海新高峰连续三年虚增营收与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公司及相关人员等遭罚。
上海新高峰失控后,不少投资者关注其进展情况,是否恢复生产。6月4日,亚太药业回复深交所称,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人员2019年末开始陆续离职,业务一直停滞,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仍处于关键印章和营业执照缺失、无人员管理运营及重要业务资料遗失等状态。截至目前,亚太药业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已委托律师就业绩补偿事项采取法律措施。
因子公司失控事件,亚太药业的内控能力也遭到质疑。据亚太药业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深交所指出,截至报告期末,上海新高峰仍处于失控状态,并且因虚增收入和成本被行政处罚,要求亚太药业补充说明“内控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的原因,自我评价是否准确。
对此,亚太药业回应称,其于2019年度第四季度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并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投资在2019年度财务报表中全额确认损失,上海新高峰失去控制对其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数据不会产生影响;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不过,亚太药业也坦言,尽管内部控制整体有效,但上海新高峰事件说明,其在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和风控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尽调、风险控制和投资后的管理。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