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6月21日,大北农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其中,大北农控股子公司荣昌育种此前的担保事项引起关注,大北农需说明目前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年报中认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理由是否充分等。
2020年年报显示,大北农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49.16亿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64.89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8.91%,预计负债年末余额为2082.33万元,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深交所指出,2020年11月13日大北农曾披露公告称,控股子公司荣昌育种于2016年11月17日,将其持有山东无棣农商行2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四季青公司,荣昌育种对该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公告程序,属于原实控人和原高管私自经办的越权代理行为。大北农方面称,该笔借款合同项下的2000万元借款已于2016年12月8日连本付息全额还清,相关担保责任及反担保责任自然解除,大北农将继续督促荣昌育种与相关方协调办理注销股权质押的相关手续。
此外,2020年3月14日,大北农还曾披露,荣昌育种为其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滨州市荣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无棣荣昌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滨州市华育养殖有限公司提供三笔合计7000万元额度的反担保事项。2021年4月6日,大北农表示,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上述反担保事项属于无效事项,不会对公司及荣昌育种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同时,假如上述3笔反担保事项发生偿付风险,大北农实际控制人邵根伙愿意先进行偿付,并将对债务人等相关方依法予以追偿,该事项不会对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就上述担保情况,深交所要求大北农说明无棣农商行股权质押手续尚未注销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借款或协议;荣昌育种7000万元反担保事项的担保期间,大北农是否已被要求承担反担保责任,大北农实际控制人是否已就其优先偿付事项出具承诺函等。
同时,大北农还需说明自身认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理由是否充分,目前对外担保及资产负债率等情况,以及相关事项是否存在对外担保及流动性风险,是否对大北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