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子扬)6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证监会官网了解到,在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66次会议上,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不过,发审委会议针对青岛食品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以及关于产品质量不合格被处罚等提出询问。

 

青岛食品前身为始建于1950年的青岛食品厂,1992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在青岛资本市场挂牌进行柜台交易,1999年市场关闭,企业下柜。2017年11月30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获证监会核准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20年6月22日,青岛食品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同年6月29日,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

 

本次发审委会议针对多项问题对青岛食品提出了问询,包括在改制和股份形成过程中,青岛食品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整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此外,持有发行人5.13%股权的股东未确权事项是否会对公司的股权清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食安问题,青岛食品在IPO排队期间曾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通报,此外,报告期内青岛食品存在因过氧化值项目抽检不合格被相关部门公示和处罚的情况。其中,2021年1月4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120万元的行政处罚。发审委会议要求青岛食品说明报告期公司产品的抽检情况,如有超标等情况的后续处理情况,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或诉讼。上述违法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问题产品的具体召回情况,公司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在产品销售区域方面,青岛食品报告期产品线中钙奶饼干占比较高,主要集中在山东省内。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青岛食品在山东省内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02%、82.06%、82.29%。

 

发审委会议要求青岛食品说明报告期省外拓展举措及成效,相关的制约因素,未取得重大进展的原因及其合理性。青岛食品产品的市场容量是否受限,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消化是否有具体措施,是否会导致产能过剩。另外,相关产品单一及地域集中风险是否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编辑 李严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