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8月2日凌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莞八条”,包括稳控住宅用地出让价格、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强化住房限购措施,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导价制度等8项内容。
非房企不得参加宅地竞买,住房限购门槛提高
在土地出让方面,通知提出,稳控住宅用地出让价格,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具体来看,东莞将实行以“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为主导的新型土地出让方式,结合竞保障性住房,研究更多灵活组合的方式, 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同时,严格购地主体资格审查,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竞买,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进一步强化了住房限购。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购买东莞市商品住房的,须符合该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并且,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住房,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情形孰早原则作为认定条件:其一,在东莞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其二,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与此同时,通知还提出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其中包括,严格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加强对各种渠道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先支持居民家庭首套刚需自购房需求;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消费及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等。
将推行“二手房指导价”,热点住宅楼盘限售5年
而在转让环节,通知也作出了细化规定。其中提出,加强房地产联动监管和税收监管,对该通知发布之日起交易转让(以网签时间为准)的住房,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即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通知还要求,在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常态化发布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
此外,通知提出,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及交易过程管理,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将商品住房认购环节纳入监管范围。对意向购房人数超出上市房源套数一定比例的楼盘实行公证摇号选房、积分排序选房等制度,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对于意向购房人数超出上市房源套数比例较高的热点楼盘,住宅限售期限由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延长到5年。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