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一位配资人员操纵股票价格的案件始末。该案当事人韩启坤操纵16个配资账户,在35个交易日内,利用对倒手段影响股价和交易量,实现获利1384.36万元,最终被没一罚一,罚没合计2768.72万元。
控制16个配资账户操纵股票 获利超千万
案件当事人韩启坤为上海速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从事配资业务。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韩启坤控制使用其本人及其亲友的16个证券账户(该账户组均系配资账户,韩启坤于2018年6月至11月借与王某心使用)交易股票“第一医药”。韩启坤操纵的资金来源包括账户组配资资金、王某心支付的保证金及自有资金。
据证监会通报,韩启坤主要的操纵手法是在自己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即“对倒”),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韩启坤在控制的账户组之间进行交易共计16个交易日(占比45.71%),累计成交数量为1966万股。单日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的比例介于7.15%-34.64%之间,账户组交易期间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的21.03%。
在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间(共13个交易日),账户组竞价成交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在30%以上的有12个交易日,对倒交易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比例在20%以上有10个交易日,账户组对倒交易行为是此期间“第一医药”股票价格上涨的重要影响因素。
韩启坤的操纵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第一医药”股票价格从8.65元上涨至9.29元(期间最高涨幅38.15%),上涨7.40%,与同期上证综指相比偏离6.65%,且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经测算,韩启坤操纵“第一医药”股票价格期初持股零股,期末持股零股,期间共计获利1384.36万元。
不存在主观故意?证监会:循环对倒特征明显
韩启坤及其代理人曾提出申辩意见,包括韩启坤基于第一医药的利好信息实施的交易,主观上没有操纵股票市场的主观故意;韩启坤的“倒仓”行为对股价产生影响的证据不足;“对倒交易”情节轻微等。
证监会提出,在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操纵期间内共有35个交易日,韩启坤在其中16个交易日存在利用自己控制的16个账户进行高达287笔对倒交易行为,其对倒交易特征明显,能够反映其存在主观故意。
证监会认为,上市公司是否发布利好消息与韩启坤有无操纵股价的主观故意没有相关性;韩启坤在其控制的账户内进行反复循环对倒交易,在操纵期间内,韩启坤共控制16个证券账户,而对倒交易成交高达287笔,足见一个证券账户存在多笔对倒成交行为,循环对倒特征明显。其自称账户内对倒行为是因资方要求进行的“账户倒仓”行为与事实不符,按照市场配资惯例,资方定期收取资金利息,并进行风险控制,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有强制平仓的权利,但是不参与、不干预资金使用者的投资决策,且韩启坤也未能提供资方干预持仓的客观证据,故对该项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对于其申辩的倒仓行为对股价影响的证据不足问题,证监会列举了多组数据,证明账户组对倒交易过程中存在拉抬股价行为,对股价产生影响。例如,在16个存在对倒交易行为的交易日内,韩启坤控制的账户组在多个交易日存在高价申报卖单,但市场无成交,其反向高价卖出等异常交易行为,既实现了对倒交易,又完成了对股价的拉抬,对倒交易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的比例较高,对股价影响明显。
最终,依据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韩启坤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84.36万元,并处以1384.36万元的罚款。罚没合计2768.72万元。
操纵市场为监管重点打击对象 去年办理110起操纵市场案
操纵市场案件是证监会监管的重点领域。
去年,叶飞爆料“伪市值管理”事件曾在市场掀起波澜。据2021年9月证监会通报消息,证监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一举将3起操纵市场案件的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捕归案。其中包括: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刘某烨团伙以股票配资、委托理财等方式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涉嫌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南岭民爆”股票,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叶某在明知刘某烨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票价格的情况下,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及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并谋取非法利益。这里的“叶某”就是爆料的叶飞。
证监会表示,上述案件反映了操纵团伙与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等相互勾结的灰黑利益链条,是近年来证监会“零容忍”打击的重点违法类型。证监会将严厉打击以市值管理之名实施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2月18日,证监会通报2021年案件办理情况时指出,2021年全年共办理案件609起,其中操纵市场案110起,同比下降26%,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犯罪41起,同比增长1.5倍。
证监会指出,操纵市场案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部分案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从操纵动机看,有的操纵团伙以连续交易、虚假申报、对倒、蛊惑等多种手段,引诱市场跟风,谋取不当利益。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实现高位减持、防止股价面值退市、避免质押股票爆仓等目的,通过控制信息披露内容、节奏,配合市场机构操纵自家股票,已查实14起操纵市场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
从操纵主体看,涉案主体多、链条长,形成非法利益网络。操纵团伙与上市公司内外勾结,利用资金、持股优势集中拉抬股价,谋取短期价差;股市“黑嘴”引诱中小股民高价接盘,按接货量单分取收益;配资中介为盘方提供资金支持,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利息;市场掮客收取费用后主动牵线搭桥、合谋操纵。从操纵模式看,长线“坐庄”和“快进快出”相结合,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相交互,在目标选择、资金筹备、建仓洗盘、拉升出货等环节形成相对固定的操纵模式和流程,多名操纵市场“惯犯”“累犯”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以全面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顾志娟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