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我国绿色金融在实践过程当中仍然有不少瓶颈和阻碍。”7月1日,在2022社会责任投资高峰论坛(IFCII)上,IFCII联席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如图所示)如是表示。其中,在他看来,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单一,难以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为此,周延礼提出,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建立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IFCII联席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主办方供图

据周延礼介绍,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为主,而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产品等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与我国的实际社会需求之间也存在不匹配问题。

“比如,在气候风险不断上升情况下,绿色保险发展缺乏强制性制度,又如环责险(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定价问题,关系到保险机构的服务质量,各企业投保的积极性,区域性的环责险服务管理平台引入使用进展缓慢,落实层面存在多重障碍。”他对此举例道。

同样来自周延礼的介绍,当前在我国的金融机构层面,投融资对金融风险与环境效益未能做到充分的考察与配合,更多的是为了完成监管机构对绿色金融的业绩考核要求。

在企业层面,他认为也存在绿色金融产品难以满足部分企业长期或短期项目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对绿色低碳类的项目界定较为严苛的现象。

为此,他提出,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建立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要加强多方面的风险管理监控,金融产品体系需要进一步提高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产品的发展规模,建立专项的激励约束机制,产品创新需要通过绿色金融和转型发展的标准,加快特许经营权的质押,信贷产品的资产证券化、绿色担保基金等金融工具的应用,满足绿色项目和转型项目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相关的绿色供应链产业链,绿色金融支持的绿色建筑等专项金融产品创新。

另外,在风险管理方面要加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保险业的环境风险分析,扩大环境压力测试等。“金融机构要有效地提高绿色金融管理水平,提高运行效率,设计相关配套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通过科技手段对各类绿色金融业务进行识别、跟踪、贴标、监测,来评估绿色金融工具的实际实施效果。千万注意,不要(因)过度发展绿色金融,引发了潜在金融风险”,周延礼说。

编辑 徐超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