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由新湖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向衢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称“衢州方”)或其指定主体出售并转让公司股份合计不超8.6亿股(不超公司总股本的10%)。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衢州方将在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后全力协助本公司进一步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全面深化合作,推进公司转型,促使本公司提升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投资回报,助力推动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