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汤姆猫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王健的函告,获悉其于近日收到由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24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王健先生: 王健涉嫌内幕交易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原为金科文化,后变更为汤姆猫,以下简称金科文化或公司)股票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王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王健内幕交易“金科文化”股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健使用本人以下证券账户交易“金科文化”股票:一是王健于2017年4 月11日在东兴证券三明列东街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资金账号0032**********,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523******以及深圳股东账户0124******;二是王健于2017年6月1日在兴业证券浙江分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资金账号1510******,下挂深圳股东账户0124******。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健”账户组共卖出“金科文化”股票 50971157股,成交金额168217216.77元,未有买入;扣除王健为履行与兴业证券事先约定的通过卖出“金科文化”股票偿还债务承诺而进行的部分交易,“王健”账户组利用内幕信息卖出“金科文化”股票16792057股,成交金额共计52853198.37元。
因本案两个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重叠,分两个区间计算违法所得。经计算,期间一(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2日),王健内幕交易“金科文化”16710000股,成交金额52597500元,交易亏损2371264.8元;期间二(2019年2月3日-2020年4月29日),王健内幕交易“金科文化”82057股,成交金额255698.37元,交易盈利66792.03元。合并计算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健内幕交易“金科文化”共亏损2304472.77元,避损失败。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询问笔录、证券账户交易记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等证据证明。
王健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王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2019年《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王健处以30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你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回执》(附后,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递交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