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9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独家品种散寒化湿颗粒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列为轻型和中型患者推荐用药;独家品种热毒宁注射液被该方案列为重型和危重型患者推荐用药;藿香正气多剂型品种被该方案列为轻型患者以及儿童轻型和中型患者推荐用药。
据介绍,散寒化湿颗粒是依据第六版至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的“寒湿疫方”研制的3.2类中药新药,公司于2022年10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该药品已被临时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月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治疗药品,包括散寒化湿颗粒,符合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热毒宁注射液系公司主营产品之一,为国家医保目录品种,2022年1-9月该药品销售收入约为5.48亿元,占公司营收的17.52%。此前,热毒宁注射液已先后被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七/八/九版)》,另外,热毒宁注射液也先后被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列为手足口病、H1N1、H7N9、登革热等疫情诊疗方案的治疗用药。
康缘药业介绍,公司具有多种藿香正气类产品,如藿香正气合剂、藿香正气片、藿香正气水、加味藿香正气软胶囊(独家剂型)。
公告末尾,康缘药业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其表示,公司预计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发布将对散寒化湿颗粒、热毒宁注射液等品种的市场推广和销售产生积极影响,但上述产品的销售情况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
编辑 丁爽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