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5月24日,众泰汽车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78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对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泰汽车称,由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因此,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无法在上述延期后的时限内予以回复并披露。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延期时间不超过第一次延期回复日期到期后的5个工作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就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