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24日消息,《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将于8月1日起实施。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100万元。
编辑 陈莉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24日消息,《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将于8月1日起实施。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100万元。
编辑 陈莉
贝壳财经是《新京报》旗下独立财经品牌
想要发表评论,阅读更多精彩内容,快来下
载新京报客户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