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7月24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按照新规,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起止时间以银行受理贷款日期为准),佛山市可贷额度调整为: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