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和深圳相继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和《关于优化深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正式对外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随后武汉等多地也紧随脚步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众所周知,广州和深圳两城市推出“认房不认贷”政策其实是对不久之前住建部、央行、金监总局三部委发文要求的“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具体落实,这也反映了“认房不认贷”政策在当前我国楼市调控中的现实紧迫性和需求性


所谓“认房不认贷”政策,简单地解释就是不论是否曾经有过贷款,只要目前名下没有房产,均可按首套按揭贷款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也就是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可见,广州和深圳两城市及时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其实就是鼓励购房的一项优惠金融政策,其目的是使生活在广州和深圳的更多居民能享受到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和优惠利率,有助于降低两城市居民购房成本,更好地满足刚需和改善型购房需求。


显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犹如对当前低迷楼市送来的一场“春雨”,它能让更多的购房者享受到首套房优惠金融政策,尤其是能够让改善型购房的居民获得了意外的“惊喜”。


从当前现实看,“认房不认贷”政策确实能产生诸多积极金融效应:


首先,迫使楼市调控政策向理性方向转化。“认房不认贷”政策是对之前“认房又认贷”政策的重大调整,意味着楼市调控金融政策的方向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认房又认贷”是在楼市过热、价格膨胀形势之下推出的一种打压楼市投机和抑制楼市过度炒作的金融调控政策;而“认房不认贷”是相对宽松的金融调控政策,其目的就是打消购房者的观望情绪、提高楼市交易活跃度。这种调控转向,标志我国楼市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金融调控政策需相机抉择,才能确保金融调控政策与楼市发展形势相适应,不会对楼市健康可持续发展形成掣肘。


其次,广州和深圳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其实具有“风向标”意义。可以说,在广州、深圳两城市的这种勇立潮头精神推动下,接下来全国将会有更多城市争相跟进,对于打破当前楼市调控僵局、带动我国楼市销售整体回暖、化解房企资金链危机、推动房地产企业脱困、加快我国经济复苏步伐等方面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再次,有利刺激全社会改善型购房欲望。之前,因为各城市推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使得不少有过贷款的居民想改善型购房,却无法享受到首付比例和首套房贷优惠贷款利率,不可避免地对改善型购房产生较大的抑制力。而“认房不认贷”政策实施,改善型购房的金融“紧箍”将被彻底拿掉,有利消除改善型购房群体的后顾之忧,实现轻松上车。所以,推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对各类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居民打开改善型购房“闸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第四,大大降低改善型购房者经济负担。 “认房不认贷”政策既为改善型住房购房者提供了再次入市购房的资格,又为其购房节约大笔成本,应该说是全面的利好效应;在这种利好效应激发下,居民改善型购房的欲望将会被大大唤醒。


最后,间接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房价格看,无论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整体都处于低迷态势。这种局势,与“认房又认贷”政策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而“认房不认贷”政策实施之后,就会使不少改善型购房群体做出改善型购房选择,也会让二手房的销售量扩张;如此就使得新房销售与二手房交易出现共同活跃的新局面,对打破我国楼市低迷态势、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但任何一项金融优惠政策都不会是“万能”的,“认房不认贷”政策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它的重点是改善型购房群体,对刚需购房群体作用不是太大;同时,这项优惠金融政策的主要作用力将倾注到新一线城市、一线城市或特大城市身上,对其他中小城市未必能发挥作用。因此,打破当下楼市销售低迷态势,还需更多、更切合实际的综合政策出台和实施。


作者/莫开伟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岳彩周

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