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见习记者韦博雅)9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43号)》,通告附件显示,知名化妆品企业欧莱雅及资生堂旗下产品在列。


不过,附件备注显示,欧莱雅及资生堂两家企业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后,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两家企业均未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通告显示,1批次“兰蔻清透水漾防晒乳”的产品备案人为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抽样产品由辽宁辽阳市白塔区泉美彩妆店销售。该样品因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等6种成分)而不合规。


1批次“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啫喱”的产品经销者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抽样产品来自广西互联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店名称为“微信小程序生活设计师”。


通告显示,该产品不合规原因为: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等3种成分)及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等5种成分)。


据统计,此次23批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中,包括10款防晒隔离产品、6款染发膏、2款面膜、2款保湿霜、1款发膜、1款藏泥膏及1款精华液。


通告显示,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浙江、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