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多位居民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其多年前购买入住的太平洋铭座小区规划有135个停车位,但时至今日,一个正式的停车位也未建成,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消防安全。令人不解的是,该小区却在2009年通过了竣工验收。


那么,“消失的135个车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接下来又该如何解决?


业主:小区规划审批的135个车位未建成


据太平洋铭座小区购房人鲁立伟(化名)介绍,2008年9月,其购买了青岛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瑞源地产”)开发、位于黄岛区(现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的太平洋铭座小区A座一套期房,并于次年底收房。天眼查系统显示,青岛瑞源地产的大股东为瑞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鲁立伟提供的资料显示,太平洋铭座小区位于黄岛区井冈山路西、黄浦江路南,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4349.38平方米、建筑面积21997.8平方米(其中地上20331.1平方米,地下1666.7平方米);绿地率30.1%,规划停车位135个(其中地下5辆、立体车库110辆、地上20辆)。


据部分业主反映,该小区建成后,与消防盖章审核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不一致,小区绿化率不足10%,规划审批的135个车位基本都没有建设,也未建地下进出车道。


太平洋铭座小区现状。受访者供图


“由于开发商未按规划建停车位,业主无处停车,导致小区消防通道长期被占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同时,整个小区只有一个进出口,消防通道出口被红线墙封闭,小区内道路总宽包括转弯半径只有4.2米,而消防车宽4.8米,根本就进不来。2018年8月,小区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靠近起火点救援,因消防通道出口被封闭,只能慢慢倒出小区。”太平洋铭座小区业主裴女士告诉记者。


令裴女士等业主不解的是,太平洋铭座小区在停车位和消防未按规划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之下,竟然通过了合格验收。原青岛市规划局根据青岛瑞源房地产公司的一份承诺,于2009年9月25日向其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验收合格证》),其中注明:“若该项目停车位不能满足业主需求时,建设单位应无条件按照规划批准要求建设立体车库。否则,该局将注销该验收合格证。”


太平洋铭座小区于2009年9月取得了《验收合格证》。受访者供图


对于裴女士所反映的问题,2022年9月19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机构变更之后的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以下简称“西海岸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调查情况显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厅房地产开发公司(后改为青岛瑞源地产)建设的太平洋铭座项目,于2007年8月31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青规黄建管字(2007)107号]。


青岛瑞源地产于2009年9月申请规划验收,经原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该项目室外绿化、硬化工程已建设完成,室外环境工程基本符合要求。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时,规划立体停车楼未配建,原因系该项目短期内业主入住率较低、机械车位维护费用高、急于投入使用等理由,申请暂不设置机械停车位,并书面承诺“后期如停车位不能满足需求,将按要求建设机械停车位”。考虑到该项目实际情况,原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向该项目核发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称,对于后期部分业主反映停车位不足、给业主停车带来困难等问题,该局要求青岛瑞源地产履行承诺,按原批准方案建设机械停车位。经青岛瑞源地产组织专业机械停车位建设厂家现场查勘,被告知原设计立体车位方案消防条件无法满足要求,原承诺事项无法实现。经综合考虑,建设单位利用小区内的空余位置投资建设了一处机械停车位。在建设实施前,建设单位在小区内对停车位建设方案进行了公示,无业主提出反对意见。建成投入使用后,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该立体车库于2015年2月11日拆除。


有业主告诉记者,之所以拆除上述停车位,是由于其占用了消防通道。据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开发区分局给相关业主的答复意见书称,经开发区消防大队、长江路派出所联合检查,该小区确实存在消防通道被占用、违规建设立体车库的问题。根据其违规事实,长江路派出所给该小区物业公司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罚款1万元。其间,其先后多次协调和督促青岛瑞源地产按规定和要求重新规划消防通道,拆除违规建筑物,在主管部门的督办和小区业主的监督下,该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3月7日、4月24日将该小区西北侧消防栓上方铁梯和南侧立体车库拆除。


当地自然资源局:验收不合规,正推进处理


对于太平洋铭座小区业主们所反映的上述停车位、消防等问题处理办法,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9月19日回复称,该局经多次实地调研,鉴于太平洋铭座项目内部场地受限现状,按原方案增设立体停车设施已无法实现。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会同消防、交警、城管、住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结合城市更新,进一步统筹研究太平洋铭座的停车管理问题。


11月6日,该小区业主沈宏(化名)告诉记者,虽然一直未能按要求建设车库等设施,火灾隐患重重且至今未有效整改,但太平洋铭座小区《验收合格证》依然未按照证件上的注明被注销。


11月7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局(青岛市规划局变更之后的单位)一位工作人员称,“太平洋铭座小区验收过程确实不符合相关规定,属于明显不妥当。如果撤销了《验收合格证》,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也得撤销,还会牵连出一连串问题。目前的处理方案大致为,借用小区外面的土地建设停车位,但因该地块不属于小区用地,此方案又遭到了部分居民的反对。”


11月7日,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就问题处理进展回复新京报记者称,该局一直在努力推进解决,建设单位近期已征求过业主意见,但因部分业主不同意建设方案,目前暂无进展。太平洋铭座小区属地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小区车位和消防问题已是既成事实,很难处理。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11月8日回复新京报记者表示:“该小区确实未按规划建设车位。小区车位等规划问题,主要由规划验收部门进行处理。对于现存停车和消防等问题,需要向上级汇报后再进行回复。”


为进一步了解该事件进展,11月9日,新京报记者与青岛瑞源地产取得联系,得到的回复是“此事由公司办公室进行说明,会安排人员进行对接。”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该公司针对此事的实质性回复。


律师:“商品房交付与规划图不符”属于违约


事实上,早在2009年6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对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分期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应当包括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进行建设、是否按照审批确定的规划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是否按照规划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等。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认为,若商品房交付之后与规划图不符,开发商属于违约,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且重新按规划图施工。此外,业主还可以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开发商按照规划图施工。若因开发商未按图施工给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导致业主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业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侵权赔偿。


范辰律师介绍,根据《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与此同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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