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称,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中介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中介服务费用。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中介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住建(房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能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我要评论
热点
-
万亿级低空经济“起飞” 6家房企抢滩入局10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