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5月24日晚,正威新材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日,正威新材还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警示函,正威新材控股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于2023年11月被多地法院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长兼董秘王文银于2023年12月19日知悉该事项,但公司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正威新材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相关规定,王文银未能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及后续进展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据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正威新材、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 覃澈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