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6月11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杭州悦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部分产品未对风险告知警示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二、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记录及相关资料。三、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制度。


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 王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