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06-16 17:24:36 编辑:王进雨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6月16日,兆丰股份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编辑 王进雨 点赞 +1 微信 我要评论 登录 热点 北证50指数涨超10%“收复失地” 北交所市场情绪回升 6小时前 停止无卡业务?记者实探:多家银行已停无卡扫码存款 可刷脸存取 11小时前 牧原3月生猪养殖完全成本约12.5元/kg,将加快股份回购 12小时前 “壹号土猪”争议标识开始替换,“壹号土”鸡是否合规? 20小时前 中炬高新去年营收超55亿元,“宝能系”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 8小时前 最新 提振A股进行时:增持、回购、业绩亮眼,北京逾百家上市公司发声 5小时前 南京2宗商住混合用地底价成交 总价约6亿元 5小时前 支持兆瓦闪充的汉L EV、唐L EV上市,21.98万元起售 5小时前 QQ冰淇淋、小蚂蚁归属出现变动:官网调整,奇瑞品牌经销商可卖 5小时前 我爱我家发布2024年财报,全年营收同比增长3.7% 6小时前 四川长虹:董事长提议2.5亿元-5亿元回购股份 6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