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 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06-16 17:24:36 编辑:王进雨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6月16日,兆丰股份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编辑 王进雨 点赞 +1 微信 我要评论 登录 热点 合并重组成券商业绩说明会热词 招商、国联表态,中金避而不谈 20小时前 小厨娘总经理魏季峰:小店做销量,提高外卖占比成精细化运营趋势 20小时前 存落实青少年模式不到位等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快手公司 22小时前 破局建筑楼宇高能耗 丽泽SOHO车库试点改造节能率或达80% 17小时前 人工智能专委会乌镇成立有何意义?曾毅等专家现场解读 20小时前 最新 国航12月将新开乌鲁木齐至第比利斯航线 1分钟前 山东文旅·红叶柿岩旅游区:11月25日至12月21日闭园升级 1分钟前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提前40天超越去年全年总量 2分钟前 沪苏湖高铁进入试运行阶段,预计12月底具备开通运营条件 2小时前 延边新增1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 2小时前 11月沪牌拍卖结果公布,平均成交价为94122元 2小时前